为深入贯彻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福州实施强省会战略的若干意见》和《福州市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方案》,全面提升全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与服务的综合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福州市晋安区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巩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创建成果,我局起草了《晋安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邮箱f87523931@163.com,并注明“晋安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2.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04号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邮编:350011,请在信封上注明“晋安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征求意见期限: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2日。单位和个人可通过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署真实姓名。
附件:《晋安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关于《福州市晋安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主办: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晋安区大数据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36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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