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二季度增产增效区级奖励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3-01-10 15:21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2年二季度增产增效奖励资金的通知》(榕财企(指)[2022]7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2年二季度增产增效区级奖励资金,共计13.5万元(具体分配金额详见附表)。功能分类科目列“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799其他对企业补助”。请加强资金管理, 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
附件1:2022年二季度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区级奖励资金安排表
附件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州市晋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2023年1月4日
来源:晋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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