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区管民营医院,各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卫生所等其它医疗机构: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2024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2024年12月正式启动2021-2024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结合省卫健委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周期:2021年10月至2024年10月。
二、考核类别及考核对象、考核主要程序
考核类别:临床、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口腔公共卫生。
考核对象: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并执业3年及以上,现注册在我省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以下简称“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师应参加本次考核。
对于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但执业不满3年,现注册在我省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师,根据个人需求,自行选择是否参加考核。
三、考核时间安排
(一)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医疗机构信息维护、考核机构申请、医疗机构指定。
(二)2025年1月20日前,医疗卫生机构确认考核名单、医师信息完善、确定考核程序,完成医师工作成缋、职业道德评定。
(三)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人文医学考核和业务水平测试。
(四)2025年5月31日前,对首次考核不合格的医师,按照《医师法》规定,责令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
(五)2025年9月30日前,考核机构组织补考工作,完成网上信息的审核与报送。
(六)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医师法》规定,对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医师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注销后1年内不予注册。
人文医学考核、业务水平测试的具体开放时间由省卫健委确定,请各机构通知医师,通过关注“中国医师协会医师定期考核”微信公众号,进入定考系统实现信息确认和完善、确定考核程序、进行学习及完成考核等操作。
四、考核机构
根据考核机构申报条件,我区设置“福州市晋安区医院”和“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协会”两个考核机构,考核机构管理负责考核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详见附件2。
五、人文医学考核、业务水平测试的组织方式
根据省卫健委要求,人文医学考核由医疗机构自行组织,业务水平测试由考核机构组织。为确保考核的公平性、严肃性,原则上要求分批集中组织参加考核的医师统一进行业务水平测试,业务水平测试具体时间由考核机构确定。
附件: 1.晋安区医师定期考核考核机构名单
2.晋安区医师定期考核考核机构管理负责考核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
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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