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安区政府办下发的《晋安区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和任务分配,为切实做好我区夏季的消防安全工作,防止夏季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现晋安区文体局依据自身情况,就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科学研判所涉领域、行业夏季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督促我局各下属单位和部门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高消防管理水平,严格按照有关的消防管理标准和先行工作方案,全面有效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检查范围
1、辖区内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2、辖区内各网吧,各类演出、娱乐场所;
3、辖区内公共图书馆及阅览室;
4、辖区内图书及印刷企业;
5、辖区内文体局下属各单位。
(二)检查重点
1、人员密集场所和基层单位: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2、文保单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组织机构建设,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管理,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车通道,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火灾隐患整改,周边防火环境,防汛防雷措施,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三、检查时间和阶段任务
2016年6月起至2016年9月底结束止。由以下几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局机关局各下属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夏季消防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并在本单位及监管对象进行广泛宣传、培训、动员和部署。
(二)全面检查阶段(2016年9月10日前)。各下属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有针对性的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零容忍”,实施整治工作任务包干制度,做到定人定责,及时提出整改方案,紧盯未整改落实或久拖未决的突出问题,确实履行组织、指导、督促的职责,落实整改措施,并于9月10日前上报自查情况工作报告。发现本方案涉及检查范围中的重大问题,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或提请局里研究解决,彻底整治。
(三)总结通报阶段(2016年9月20日前)。各下属单位要对尚未整改到位的火灾隐患实施跟踪督查和现场验收,直至整改到位,同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巩固防控成效,逐步建立消防检查长效机制。
四、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机构
区文体局成立由林海局长任组长的区文体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林艳琴副局长、王丽玲副局长、刘依标大队长为副组长,刘依标大队长为具体分管领导,局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二)责任分工
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及业务范围内和管理对象火灾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下属单位及业务范围内和管理对象的夏季消防检检查工作承担直接责任。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演出经营场所、电子游戏游艺经营场所、印刷企业、复印打字经营场所、出版物(图书音像)销售发行经营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责任人: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刘依标;
2、公共游泳场所、体育健身设施和体育健身场馆——责任人:局体育科科长黄剑锋;
3、区少体校及相关训练、竞赛活动——责任人:区少体校校长方希;
4、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游泳训练及竞赛活动——责任人: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主任、区少体校副校长黄进财;
5、区文化馆和文艺演出活动——责任人:区文化馆馆长曹娟;
6、区图书馆——责任人:区图书馆馆长吴颖;
7、文物保护单位——责任人:区文物办副主任陈剑辉;
8、区文艺演出管理站及营业性演出活动——责任人:区文艺演出管理站站长欧成斌。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注重实效。对本单位及监管对象火患逐一排查,建立检查工作台账,充分发挥行政监管能力,确保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要指定专人保存好检查工作台账,以备查阅。
(二)充分发动,形成合力。针对火灾防控工作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各本单位要采取刚性措施,坚决依法整治;解决有困难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或提请局里研究解决。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工作的内容和要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四)建章立制,标本兼治。认真总结、巩固消防检查工作措施,建立完善信息互通、协调配合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长效机制。各下属单位应于6月起,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消防工作检查情况,并于2016年9月13日前报送夏季消防安全工作总结,报送邮箱:359339451@qq.com,联系人:周昌焜,联系电话:83665510。
福州市晋安区文化体育局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