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金城民营科技工业集中区、镇直有关口办: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活动方案通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上级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会议精神,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同时进一步健全我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促进各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落实,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减轻火灾危害,确保夏季全镇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对全镇石油、天燃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存储和充装场所进行逐一排查,主要检查:(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责情况;(2)是否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组织开展自查,是否按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3)单位与周边建(构)筑物及其内部建(构)筑物、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4)消防设施、消防水源、灭火器材和药剂储备是否充足且完好有效,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5)电气设备是否设置防雷、防静电保护设施并按规定进行检测,厂区内外的管道安全是否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和工作措施。
(二)人员密集场所。以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及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为检查重点,主要检查:(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责情况;(2)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是否履行岗位职责,是否掌握消防工作要求和应急处置程序;(3)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4)建筑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5)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内容及日常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三)劳动密集型企业。以辖区内同一时间、同一建筑(车间)内容纳3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为检查重点,主要检查:(1)是否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2)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是否完整好用;(3)是否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制度;(4)是否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
(四)城市综合体。以五四北泰禾广场为检查重点,主要检查:(1)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2)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3)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4)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5)消控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6)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
(五)高层建筑。以建筑高度超过50m的高层建筑为检查重点,主要检查:(1)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2)是否日常消防检查巡查;(3)是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4)是否按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5)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6)是否落实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7)是否落实消控室人员持证上岗制度;(8)是否设置有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
(六)物流仓储场所。以辖区内各物流仓储场所为排查重点。主要检查:(1)仓储物流单位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2)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演练;(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是否畅通,有无锁闭;(4)建设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5)是否存在用火、用电无违章,电气线路、设备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超负荷用电,擅自拉接临时电线现象;(6)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存储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三合一”现象。
三、部门职责及分工
各单位要在全镇统一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城市综合体、高层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物流仓储企业等六类单位场所以及电气火灾和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镇安办:推进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整治,同时集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各类用电设备生产、流通、使用、存放及充电环节火灾隐患,抓好电力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履职履责,督促指导单位做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工作。
镇文化站:组织开展网吧、卡拉ok、舞厅等和游艺厅公共娱乐场所及文物保护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镇教育协调办:组织开展学校、幼儿园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镇旅游办:组织开展星级宾馆、饭店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镇统战办:组织开展寺庙和宗教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镇民政办:组织开展养老院、福利院和康复疗养院等场所等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镇整规办:组织开展商场市场及非星级宾馆饭店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镇物业站:组织开展居民住宅楼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加强公共区域的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和电气火灾防范工作。
新店派出所:负责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检查指导,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村(社区)及金城民营科技工业集中区: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劳动密集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及物流仓储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同时配合镇物业站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加强公共区域的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
其他各有关口办:在此次夏季消防检查范围内,负责本行业、系统单位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6月15日)。各单位要成立专项领导机构,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9月10日前)。各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抽查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及规模以上重点企业要重点检查,并建立工作记录台账。对检查发现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时报告镇政府,由镇政府实施挂牌督办。
(三)巩固深化和总结阶段(9月20日前)。各单位要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火灾隐患进行回头看检查,积极总结巩固常态化整治经验,推动建立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由林峰副镇长任主任, 镇安办、镇民政办、镇教育协调办、镇旅游办、镇统战办、镇物业站、镇文化站、镇城建办、镇整规办、新店派出所、新店市场监督管理所及金城民营科技工业集中区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镇安办,办公室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负责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指导和督促全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二)落实部门领导责任。各单位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纳入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范畴,把主要领导是此次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实行领导带队检查制度,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
(三)深化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各单位要定期开展联合检查,畅通信息通报渠道,形成监督执法合力。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用足用好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依法强力整治直至消除。对一般隐患要督促企业尽快整改消除,切实消除一批火灾隐患顽症。
(四)深化网格化消防管理。各村(社区)要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网格”最末端。要结合夏季火灾防控特点,发动村落、社区等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地网格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五)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各村(社区)要整合单位各种人力资源,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3分钟”到场处置。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9月底前, 20%的社区按照以上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
(六)大力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根据年初为民办实事项目部署要求,各村(社区)要做好完善住宅标识系统及志愿消防队执勤点的建设工作,6月底前,各村(社区)要在辖区区居民住宅楼及出租房楼道处,设置1面疏散逃生自救宣传牌。
(七)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单位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及灭火应急演练,同时广泛宣传电动车安全存放、充电常识,普及消防安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