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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福州市晋安区新生儿死亡评审专家组的通知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05-2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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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省市级医院,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提高新生儿医疗保健服务水平,降低新生儿死亡率,经研究决定成立晋安区新生儿死亡评审专家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职责

(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职责

1、负责组织管理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

2、成立本辖区内新生儿死亡评审组。

3、及时反馈评审结果,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新生儿死亡评审总结报告。

4、组织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指导技术服务规范的实施。

(二)区妇幼保健院职责

在区卫计局的领导下,负责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1、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收集和管理本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填写的《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死亡调查表》(以下简称“死亡调查表”)和《儿童死亡报告卡》(以下简称“死亡报告卡”)。

2、组织评审组专家对本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所有新生儿死亡病例进行评审,并收集评审组负责完成的“新生儿死亡评审分析报告”,完成区级“新生儿死亡评审总结报告”。

3、向区卫计局和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上报“新生儿死亡评审分析报告”和“新生儿死亡评审总结报告”,同时将所有“死亡调查表”和“死亡报告卡”上报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

(三)医疗保健机构职责

1、对发生在本机构的所有新生儿死亡及时填写“死亡调查表”及“死亡报告卡”,并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区妇幼保健院,同时完成院内新生儿死亡病例讨论。

2、选派了解死亡新生儿诊治情况的相关人员参加新生儿死亡评审会,并提供死亡新生儿相关产、儿科病历(包括转诊病历)原件或复印件。

二、新生儿死亡评审组

组  长:黄元华  晋安区妇幼保健院院长

副组长:范  骃  晋安区卫计局妇幼健康服务科负责人

何旭东  晋安区卫计局医政科负责人

陈知节  晋安区卫计局综合监督科负责人

薛鹏程  晋安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以上人员如发生人事变动,由其接任者自然接任。

评审专家成员:

新生儿科/儿科

陈苏浈  晋安区医院副主任医师

林  武  晋安区医院主治医师

杨  帆  晋安区医院主治医师

杨小琴  晋安区医院主治医师

林彦威  晋安区妇幼保健院主治医师

靳遂琴  福州福兴妇产医院副主任医师

    刘淑芳  福州福兴妇产医院主治医师

    刘  宏  福州福兴妇产医院主治医师

陈  群  福州福兴妇产医院主治医师

吴  娟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东二环分院主治医师

阮美江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东二环分院主治医师

蔡清和  福州市第八医院主治医师

徐一萍  福州市第八医院主治医师

周月娥  福州市第八医院主治医师

产  科

陈爱英  晋安区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

周  凡  晋安区医院副主任医师

黄丽虹  晋安区医院副主任医师

林彩霞  晋安区医院副主任医师

沈彧澜  晋安区医院主治医师

李凤琴  福州福兴妇产医院主任医师

李玉荣  福州福兴妇产医院主任医师

吴  艳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东二环分院副主任医师

林柏青  福州市第八医院主任医师

李  颖  福州市第八医院副主任医师

翁雅珍  民卫医院主治医师

妇女保健科

陈加玲  晋安区妇幼保健院妇产科主治医师

儿童保健科

黄莹峰  晋安区妇幼保健院儿保科主治医师

每次评审会时评审组人数应为单数,评审组根据实际情况抽调7人及以上参加,其中新生儿/儿科医生及产科医生应各不少于2人。

评审专家组职责:

1、对医疗保健机构提供的新生儿死亡病例进行分析,明确死亡原因,做出死亡诊断或推断;

2、根据评审结果,找出在医疗、保健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或干预措施;

3、完成新生儿死亡评审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