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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18-48号
台风“潭美”趋近24小时警戒区,我市沿海风力加大,福州市气象局决定于2018年9月28日11时30分起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台风)IV级应急响应。
请市局办公室(应急办)、业务处、市气象台、市气象服务中心、市信保中心、市农试站、马尾气象分局立即进入IV级应急响应状态。请相关县(市)区气象局根据实际影响研判,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
特此命令。
命令人: 林金凎
2018年9月28日11时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