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晋安区公共租赁住房C型、D型、安居型商品住房I型(人才)保障对象资格认定的补充公示
时间:2020-11-13 16:42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福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C型、D型保障对象资格申请受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榕人社综〔2020〕142号)和《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福州市中心城区安居型商品住房I型(人才)保障对象资格申请受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榕人社综〔2020〕159号)规定,我局开展福州市晋安区公共租赁住房C型、D型及安居型商品住房I型(人才)保障对象资格初审工作。现将初审符合条件的唐克超等17人予以补充公示。

  公示期为2020.11.13-2020.11.19,5个工作日。

  公示受理方式:公式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区人才服务窗口反映情况和意见。电话0591-83640847;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70号,邮编:350000。

  附件:福州市晋安区公共租赁住房C型、D型、安居型商品住房I型(人才)保障对象资格初审符合条件公示名单

  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3日

来源:晋安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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