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晋安区安居型商品住房I型(人才)保障对象资格认定的公示
时间:2020-11-03 10:47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福州市中心城区安居型商品住房I型(人才)保障对象资格申请受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榕人社综〔2020〕159号)规定,我局开展福州市晋安区安居型商品住房I型(人才)保障对象资格初审工作。截止10月 31日,共受理 520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有 232人,不符合条件 288人。现将初审符合条件的安居型商品住房I型(人才)保障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11 .03-2020.11.09 ,5个工作日。

  公示受理方式:公式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  区人才服务窗口反映情况和意见。电话:  0591-83640847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70号       ,邮编:350000。

  附件:2020年福州市晋安区安居型商品住房I型(人才)保障对象资格初审符合条件公示名单

  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日

来源:晋安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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