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处《关于请求审批晋安区象园派出所改造提升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为了满足社会治安管理需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原则同意晋安区象园派出所改造提升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晋安区象园派出所改造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208-350111-04-01-939349)
二、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象园派出所内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办事处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611.6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48.38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给排水、电气照明、弱电暖通、消防等附属配套工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6.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20万元。基本预备费7.9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晋安公安分局象园派出所自筹、区财政拨款及象园街道统筹安排。
六、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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