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拨2022年革命“五老”人员遗偶生活补助费的通知
时间:2022-01-29 10:46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革命“五老”人员生活保障及解决革命“五老”人员遗偶生活困难的通知》(榕政办〔2012〕272号)及《区十二届政府2021年第二次常务会议纪要》〔2021〕2号文件精神,现划拨2022年革命“五老”人员遗偶生活补助16.416万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请相关乡镇按照实际健在人数,于每月5日前报送发放表至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通过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2022年1月10日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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