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拨2022年异地退休人员无工作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通知
时间:2022-01-10 10:40
根据《福建省人事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定期定额生活困难补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闽人发[2006]132号)及《关于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遗属定期定额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榕晋人社[2017]232号)文件精神,经区民政局核实,我区符合条件的异地退休人员遗属37人,现划拨2022年遗属定期定额生活困难补助161280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请相关乡镇按照实际健在人数,每月5日前报发放表到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将按相关规定核定后的金额通过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补助对象个人账户。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2022年1月10日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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