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日溪乡敬老院历年结余运转经费的通知
时间:2021-10-12 09:20
日溪乡财政所:
根据《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安区进一步盘活结余结转资金实施意见》(榕晋政办〔2015〕120号)等文件精神,经向日溪乡民政办核实,2019年下达你乡敬老院运转经费2万元(榕晋财(指)〔2019〕619号、榕晋民〔2019〕312号),该项目经费至今未使用,已超过2年,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收回区财政统筹使用,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002—老年福利”。请及时做好相关账务处理。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1年10月12日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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