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注销行政执法证的公告
时间:2024-09-05 16:49

为全面加强行政法证件管理,现对近期因退休离开工作岗位的2名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注销。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被注销的原行政执法证件即时失效,相关人员不得持已注销的行政执法证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执法证注销公示信息表

 

 

福州市晋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9月5日    

 

来源:晋安区城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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