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人社局关于同意给若缺(福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核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通知
时间:2024-09-30 16:39

若缺(福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你提交的人力资源服务职业中介许可审批申请材料(申请受理号:SP10350111202409299202332697)收悉。根据1、《就业促进法》(主席令第24号)第四十条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二)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三)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八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经审核认为基本符合要求,同意核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核定项目如下: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11MADDPEGT64

  二、公司名称:若缺(福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三、经营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茶香路136号爱摩轮商业广场B1-1#11层07商务办公

  四、法定代表人:叶逸   

  五、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闽)人服证字〔2024〕第0106000813号

  六、经营许可有效期限:2024年9月30日至长期

  

  

  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0日    

  

  

来源:晋安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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