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天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你提交的人力资源服务相关事项书面报告审批申请材料(申请受理号:SP10350111202409104692314860)收悉。1.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工商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分支机构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第二十一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2.《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316号)第三条:后续监督管理事项书面报告制度认为基本符合要求,同意变更《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该企业名称福州远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州天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化工路236号(原化工路北侧)泰禾商务中心一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东区C地块)3#楼7层06办公-A变更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化工路236号(原化工路北侧)泰禾商务中心一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东区C地块)1#楼9层15办公,核定项目如下: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11MA32TFRN3X
二、公司名称:福州天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三、经营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化工路236号(原化工路北侧)泰禾商务中心一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东区C地块)1#楼9层15办公
四、法定代表人:叶青
五、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闽)人服证字〔2018〕第0106001113
六、经营许可有效期限:2024年9月10日至长期
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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