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应急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时间:2020-08-26 11:01

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随机抽查重点事项

 

序号

 

抽查对象

抽查事项

检查依据

抽查主体

抽查方式

备注

1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仓储设施)企业

人员和资质管理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三条

区应急管理局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2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仓储设施)企业

工艺管理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

区应急管理局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3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仓储设施)企业

设备设施管理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

区应急管理局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4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仓储设施)企业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及储存管理情况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四条

区应急管理局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5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许可条件保持情况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4号)

区应急管理局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6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生产活动情况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至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4号)

区应急管理局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7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批发许可条件保持情况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

区应急管理局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8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零售许可条件保持情况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

区应急管理局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9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经营活动情况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

区应急管理局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10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

4.1  许可(备案)条件保持情况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三十二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

区应急管理局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11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

4.2  报告生产、经营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和主要流向等情况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三十二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

区应急管理局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来源:晋安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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