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前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区民宗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宗教领域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抽取
从晋安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3名行政执法人员随机抽取2名,作为此次“双随机”检查人员。
二、检查地点
按顺序随机抽查9个乡镇(街道),分别作为检查对象。重点检查AB级宗教活动场所、抽查部分C级场所、民间信仰场所和宗教团体办公场所。特别是涉文物场所,位于人口密度大紧邻其他建筑物的场所,偏远交通不便、消防救援难的场所,木质结构为主的场所,电气线路老化的场所,内有收留收养老人和婴幼少儿的场所,举办宗教教职人员教育培训的场所,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的场所以及正在施工等九类场所。
三、抽查项目
1.宗教活动场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监督检查:
主要检查宗教活动场所是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开展宗教管理工作,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问题。
2.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的监管检查,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和执行场所管理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主要检查宗教活动场所是否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人员、财务、消防、安全等各项制度符合相关规定,听取场所其它人员对场所负责人的评价。
3.宗教活动场所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宗教领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主要检查宗教活动场所是否按照福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工作的通知》(榕民宗〔2023〕67号)、《关于贯彻落实2023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有关工作的通知》(榕民宗〔2023〕69号)、《关于印发全市民宗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榕民宗〔2023〕75号)相关要求贯彻落实,特别关注涉文物场所的安全工作、烧高香烧大香问题和对困难场所的帮扶情况。
4.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四进”和垃圾分类、摆放非法出版物相关情况:
主要检查宗教活动场所是否开展(国旗、政策法规、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宗教场所)活动,是否开展垃圾分类,是否摆放非法出版物。
四、其他
1.发现问题能立即进行整改的,由检查组督促场所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检查组会通知乡镇(街道)统战办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指导场所做好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动真碰硬,综合采取挂牌督办、警示约谈、行政执法等措施,整改不到位或拒绝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
2.抽查整改情况将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前事后监管工作要求进行网上公开。
附件:1.晋安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记录表
2.晋安区宗教活动场所A级、B级、C级防控监管目录表
晋安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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