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开展2022年度晋安区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的通知
时间:2022-09-21 10:14

根据福州市民政局、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的通知要求现决定由区民政局、建设、市监局、房管、卫健局以及属地民政办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开展2022年度晋安区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烦请以上各区直部门将负责该项工作具体联系人(单位、姓名和联系电话)于2022年923日前报送我局(晋安区民政局社会服务科联系电话:83615693)。检查安排如下:

一、时间:2022年927-9月29日上午

(初定时间,如有改期会另行提前通知)

二、检查对象:晋安区各养老机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三、检查具体事项

各联合抽查部门依据本部门监管职责和抽查事项清单,以及检查养老机构经营业务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抽查内容和事项。以部门职能划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民政部门

1.安全标志使用情况的检查;2.养老护理员培训情况的检查;3.昼夜巡查、交接班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4.老年人个人信息和监控内容保密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5.防止兜售保健食品、药品措施的检查;6.污染织物单独清洗、消毒、处置情况的检查;7.老年人生活、活动区域禁止吸烟情况的检查;8.入住养老机构服务安全风险评估情况的检查;9.入住养老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情况的检查;10.防噎食措施的检查;11.防食品药品误食措施的检查;12.防烫伤措施的检查;13.防坠床措施的检查;14.防跌倒措施的检查;15.防他伤和自伤措施的检查;16.防走失措施的检查;17.防文娱活动意外措施的检查;18.服务安全意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检查;19.服务安全风险防范评价工作的检查;20.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的检查;21.安全教育开展情况的检查;22.涉嫌非法集资、诈骗行为的检查;23.预收费行为的检查;24.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情况的检查;25.从业医疗、康复、消防等服务的人员执业资格的检查;26.养老机构合同管理监督检查;27.信息公开监督检查;28.服务收费监督检查;29.规章制度监督检查。

(二)建设部门

对年度实施的养老机构建设工程履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程序的检查。

(三)市场监管部门

1.养老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情况;2.对涉及市场主体的检查营业执照登记事项是否与实际经营情况一致;3.对涉及市场主体的检查年报公示信息真实性;4.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公示企业有关信息,以及即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5.对养老机构在用的特种设备监督检查;6.市场监管部门依托“福州市市场监管双随机抽查系统3.0版本”开展抽查并填写检查表格。

(四)房管部门

房屋结构安全情况检查。

(五)卫健部门

1.是否取得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资质或医养结合相关医疗机构资质;2.医务人员资质;3.依法执业情况;4.医疗废物管理情况;5.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等。

四、检查安排:

927日上午:

早上8:45 在福州晋安区静安老年公寓门口(王庄街道晋连路240号双星公寓内)集合→福州市晋安区家百龄养老院(晋安区东山新苑二区商场东山一路1号)→福州市晋安区康寿长者照护中心(岳峰镇安亭路688号)→福州市晋安区红星老年公寓(晋安区桂山路71号)

927日下午:

下午3:15在福州市西园老年公寓(福州市新店镇西园村700-1号)集合长青颐养园(西园老年公寓隔壁)→福州市晋安区康瑞老年公寓(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战坂路315号战峰雅苑7号、8号楼连接01配套用房

928午:

上午9:20在福州市晋安区社会福利中心(宦溪镇山溪村溪湾42号)集合并检查

五、其他:

1、各联合检查部门根据各自监管职责边检查边规范,边发现边整改,确保检查效果。

2、联合抽查部门注重收集工作材料,指定专人保管抽查工作资料原件,并将联合抽查资料的复印件,抄送民政部门存档。强化抽查结果公示运用,各联合检查部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和“检查结束之日起20日内公示检查结果”的要求,及时公示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晋安区养老机构花名册

22022年度晋安区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汇总表(2-1民政局,2-2建设局,2-3市监局、2-4房管局2-5卫健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2921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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