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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及《食品风险防控和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三〔2017〕42号)要求。现将我区2024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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