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福州市晋安区取消公共租赁住房C型、D型住房保障对象保障资格的公示(第六批)
时间:2021-12-23 09:27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福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C型、D型保障对象资格申请受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榕人社综〔2021〕142号)、《关于商请取消12户2020年核定的C型保障对象保障资格的函》(榕人发函〔2021〕41号)、《关于商请取消38户C类社会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保障资格的函》(榕国房函〔2021〕1682号)、《关于商请取消10户社会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保障资格的函》(榕国房函〔2021〕1903号)和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关于商请取消C类社会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保障资格的函》(榕国房函〔2021〕1532号)相关规定,我区李云松等9户保障对象自愿放弃保障资格。另根据《关于2021年“万人计划”人才租赁住房2020年核定的C型保障对象部分取消资格的函》(榕人发函〔2021〕30号)相关规定,我区林松等3户保障对象因购买人才限价商品住房需取消保障资格。现将李云松12户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3日-2021年12月29日,五个工作日。

  公示受理方式:公式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晋安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反映情况和意见。电话:0591-83640847;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70号,邮编:350000。

  附件:福州市晋安区取消公共租赁住房C型、D型住房

  保障对象保障资格的公示名单(第六批)

  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3日

来源:晋安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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