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拨2021年第1期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1-12-20 16:12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1期价格临时补贴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1]132号)精神, 2021年11月份达到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对困难群众(城乡低保、特困人员、革命“五老”人员)每人发放价格临时补贴50元。现划拨2021年第1期价格临时补贴7.825万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由区民政局通过金融机构发放到个人帐户。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20日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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