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民政办、残联:
根据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关于提高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榕民〔2023〕116号)和《福建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管理与实施办法》(闽财社〔2019〕5号)文件精神,经村(社区)、乡镇(街道)和区残联机构三级按相关程序联合核查,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变动具体如下:
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变动情况。新增补贴对象257人(其中困难一级19人、一级69人、困难二级34人、二级135人),增加经费11.0155万元;退出变动补贴对象89人(其中困难一级15人、一级23人、困难二级22人、二级29人),减少经费6.9438万元。护理补贴共增加4.0717万元。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变动情况。新增补贴对象91人,增加经费15.9815万元;退出补贴对象81人,减少经费14.4145万元。生活补贴共增加经费1.567万元。
综上,现下达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结算经费共计5.6387万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上述两项补贴经费由区民政局统一通过金融机构按社会化发放形式按月存入残疾人账户。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按规定使用。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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