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民政办、残联:
根据《福建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管理与实施办法》(闽财社〔2019〕5号)及《关于提高我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榕民〔2022〕42号)文件精神,从2022年1月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6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85元;生活困难的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15元提高到119元,非生活困难的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维持不变,为每人每月115元;生活困难的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92提高到99元,非生活困难的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维持不变,为每人每月85元。经区民政局核实,并报区政府同意(董批(转)1223号),现下达2022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经费为39.4278万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上述两项补贴经费由区民政局统一通过金融机构按社会化发放形式按月存入残疾人账户。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并做好人员动态管理。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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