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民办养老机构相关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2-04-19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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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十七条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075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民办养老机构开办及床位运营补贴和援建对口帮扶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162号)、《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民办养老机构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1148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1年度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开办补助资金139.68万元、2020年度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助资金140.71万元和2020年度度民办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保费补助资金1.884万元,共计282.274万元(详见附件123)。其中省、市级补助经费功能分类科目列“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区级补助经费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006—养老服务”,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799—其他对企业补助”。其中,一次性开办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民办养老机构改、扩、新建用房所需费用或租赁养老服务用房所需费用;床位运营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入住人员生活、照料服务等日常运营所需费用;责任保险保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所需费用。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度养老机构一次性开办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0年度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资金分配表

3.2020年度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保费补助资金分配表

4.民办养老机构相关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2年4月19日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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