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1-12月高龄老人补贴经费和结算2021年高龄老人补贴经费的通知
时间:2022-03-16 10:32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财政所:  

根据《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安区80周岁(含)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发放方案的通知》(榕晋政办〔2014〕114号)的文件精神,各乡镇(街道)上报,经区民政局复核审定,2022年全区共有3788人符合高龄老人补贴条件,需下达高龄老人补贴区级经费269.16万元; 2021年区应负担高龄老人补贴经费270.705万元,已下达金额276.96万元(榕晋财(指)〔2021〕288号、榕晋民〔2021〕68号),2021年结算金额计-6.255万元(详见附件1)。现下达2022年1-12月高龄老人补贴和结算2021年高龄老人补贴经费共262.905万元(具体分配见附表),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002老年福利”,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请加强人员动态管理,按季发放,专款专用。

附件:1、2022年晋安区1-12月高龄老人补贴经费和2021年高龄老人补贴经费结算汇总表

2、2022年晋安区1-12月高龄老人补贴经费分配表

3、2021年晋安区高龄老人补贴经费结算表

4、2022年晋安区1-12月高龄老人补贴发放明细表

5、2021年晋安区高龄老人补贴增减人员明细表

                6、2022年1-12月高龄补贴经费和结算2021年高龄补贴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表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2年 3月16日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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