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社会事务办、财政所:
根据《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安区80周岁(含)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发放方案的通知》(榕晋政办〔2014〕114号)的文件精神,区民政局认真落实此项惠及民生的工作,经过复核,2020年1-6月全区共有3967人符合高龄老人补贴条件,需高龄老人补贴区级经费141.3万元;经过结算,2019年区应负担高龄老人补贴经费282.895万元,已下达金额284.1万元(榕晋财(指)〔2019〕244号、榕晋老龄办〔2019〕02号)、(榕晋财(指)〔2019〕542号、榕晋老龄办〔2019〕06号),2019年结算金额计-1.205万元。现下达2020年1-6月高龄老人补贴和2019年高龄老人补贴结算经费共140.095万元(具体分配见附表),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002老年福利”,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请加强人员动态管理,按季发放,专款专用。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0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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