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晋安区2020年低保对象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的通知
时间:2020-01-11 11:39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民保[2015]70号)精神,对我区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2020年继续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通过各乡镇、街道的摸底筛查,区民政局审核,全区低保对象中8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83人,现下达全年高龄补贴95200元(详见附表),其中:44900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50300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由区民政局按月通过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个人帐户,请加强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每月5日前上报发放花名册。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0年1月7日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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