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山、新店、岳峰、宦溪、茶园、王庄、象园社会事务办、财政所:
根据省财政厅、省老龄办下发的《关于提高百岁老人长寿营养补贴标准的通知》(闽老龄办〔2008〕15号)、《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安区80周岁(含)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发放的通知》(榕晋政办〔2014〕114号)的文件精神,区老龄办认真落实此项惠及民生的工作,经过复核,全区共有17位老人符合百岁老人长寿营养补贴条件,现下达2018年1-3月百岁老人长寿营养补贴区级经费0.92万元,其中鼓山0.24万元、新店0.08万元、岳峰0.18万元、宦溪0.14万元、茶园0.18万元、王庄0.04万元、象园0.06万元,请专款专用。上述款项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0205项“老龄事务”,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请遵照执行。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18年3月16日
主办: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晋安区大数据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36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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