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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1-3月百岁老人长寿营养补贴经费的通知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18-03-19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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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山、新店、岳峰、宦溪、茶园、王庄、象园社会事务办、财政所: 

   根据省财政厅、省老龄办下发的《关于提高百岁老人长寿营养补贴标准的通知》(闽老龄办〔200815号)、《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安区80周岁(含)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发放的通知》(榕晋政办〔2014114号)的文件精神,区老龄办认真落实此项惠及民生的工作,经过复核,全区共有17位老人符合百岁老人长寿营养补贴条件,现下达20181-3月百岁老人长寿营养补贴区级经费0.92万元,其中鼓山0.24万元、新店0.08万元、岳峰0.18万元、宦溪0.14万元、茶园0.18万元、王庄0.04万元、象园0.06万元,请专款专用。上述款项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0205项“老龄事务”,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请遵照执行。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18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