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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1-6月高龄老人补贴经费和2017年高龄老人补贴经费结算的通知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18-03-15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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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街)社会事务办、财政所: 

  根据《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安区80周岁(含)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发放方案的通知》(榕晋政办〔2014114号)的文件精神,区老龄办认真落实此项惠及民生的工作,经过复核,20181-6月全区共有4069人符合高龄老人补贴条件,需高龄老人补贴区级经费145.74万元;经过结算,2017年区应负担高龄老人补贴经费284.845万元,已下达金额288.11万元(榕晋财(指)〔2017168号、榕晋老龄办〔201702号)、(榕晋财(指)〔2017403号、榕晋老龄办〔201705号),需扣回资金3.265万元,两项合计142.475万元(具体分配见附表)。现下达20181-6月高龄老人补贴和2017年高龄老人补贴结算经费142.475万元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1002项“老年福利”,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请加强人员动态管理,按季发放,专款专用。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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