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案件(2024年1月23日)
时间:2024-01-23 15:01

序号

当事人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

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

下达日期

备注

1

福州博爱中医院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榕晋卫医罚﹝2024﹞004号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2024年1月18日

 

2

晋安区新店镇新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榕晋卫医罚﹝2024﹞005号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2024年1月23日

 
来源: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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