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福兴经济开发区、金城投资区管委会,火车站综管办,区直各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政府《关于取消、承接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不含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榕政综〔2018〕41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各部门切实按照文件要求,与市直部门及时做好取消、承接和调整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落实及衔接工作,制定和公开事项办事指南、流程图,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3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承接和调整
一批行政权力(不含行政许可)和
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榕政综〔2018〕4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省级行政权力(不含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闽审改办〔2018〕3号),福州市取消行政权力(不含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28项,承接省级下放行政权力(不含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7项(含委托)、对应调整104项。
各级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承接和调整省级行政权力(不含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落实及衔接工作。凡属于承接下放(含委托)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应与省直部门及时做好业务对接,调整市县两级事项通用目录,制定和公开事项办事指南、流程图,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附件:1.对应取消的市级行政权力(不含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2.承接省级下放(含委托)行政权力(不含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3.对应调整的市级行政权力(不含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