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见证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培〔2016〕38号)、《关于印发福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榕财社〔2019〕69号)等文件精神,经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系统比对和审核,我局收到申请职业培训“见证补贴”共有561人通过,其中:高级技师(一级)8人,技师(二级)8人,高级工(三级)270人,中级工(四级)150人,初级工(五级)19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6人,总计拟补贴金额73.45万元,详见附件。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
公示电话:87310136
来信投递: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电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附件:福建省职业培训“见证补贴”人员申请名单
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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