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市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人社就〔2015〕88号)及《关于加快疫情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49号)文件规定,采取“先公示,分批发”的办法,经福州市人社局初步比对的可享受2019年度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中晋安区企业共计6126家,截止目前系统中已申报的企业有5973家。经比对,有71家企业符合发放条件但未在已公示名单中,现予以补充公示(明细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日-2021年2月8日
公示电话:0591-87596043
来访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来访接待处:福州市晋安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来信投递: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70号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晋安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邮政编码:350014)
附件:2019年度可享受普惠性稳岗返还补充公示名单
晋安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2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