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相关职能科室、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
根据省、市有关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部署,经我局研究决定,现将《2024年晋安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监督抽查任务及内容
根据福建省卫生监督电子执法全过程记录平台抽取的抽查任务清单,我区2024年监督抽查任务共228项,各卫生监督员可登录“福建省卫生监督电子执法全过程记录平台”双随机模块查询各专业具体任务。
二、做好组织实施
(一)局相关职能科室及区卫生监督所应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完成各类别监督任务;
(二)卫生监督信息管理员要及时清理过期未关闭的底档信息,补充完善各抽查专业被监督单位建档工作;完成执法检查人员信息更新工作。
(三)原则上不擅自调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在执行过程中,执法检查人员有特殊原因难以执行抽查任务的,应及时上报我局综合监督科,由我局向上级部门反映。
(四)我局综合监督科牵头完成抽查任务,按时做好数据的收集、统计、上报及信息公开,总结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督执法人员发现问题、查处问题的能力,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
(五)抽查任务中涉及到的检测任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及时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沟通,明确专人负责协调落实检测相关工作,确保及时完成抽检检测任务。
三、做好相关工作衔接
(一)做好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与日常监督工作的衔接,将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一部分,统筹予以安排。在执行随机抽查任务过程中,可以整合其他日常监督检查事项,开展联合抽查。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避免对检查单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二)将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查工作与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相结合,对抽取的单位应当采取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方式进行检查,加大医疗废物处置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及时将综合评价结果通报给局相关业务科室,将评价结果纳入日常管理措施中,与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等级评审、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规范化基层医疗机构评审等工作相衔接。
(三)要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有效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四、及时上报和公开监督抽查结果
(一)各单位(科室)抽查任务完成后应及时汇总上报我局综合监督科。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行政执法文书送达不到未履行未结案等情形)等4类。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二)各类别随机抽查情况应形成书面报告及时上报我局综合监督科,发送邮箱:qmyfzy@126.com,我局综合监督科将信息汇总后上报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中尚不能通过信息系统随机抽取的任务,另行安排。
(三)各单位(科室)要按照计划要求,通过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按时上报相关信息。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综合监督科联系。
附:1.2024年晋安区卫生健康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2024年晋安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表
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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