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预防接种质量,确保预防接种安全,杜绝疫苗接种事故发生。省、市卫健委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江苏省金湖县黎城卫生院接种过期疫苗情况通报的通知》(闽卫疾控发明电〔2019〕26号)有关精神,于2月20日-2月21日,到我区督查预防接种相关工作。
省、市检查组首先详细了解我区各预防接种单位和产科门诊的相关情况,根据好、中、差等级进行抽签,确定王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鼓山镇卫生院、新店镇卫生院、晋安区医院、寿山乡卫生院、宦溪镇卫生院、福州福兴妇产医院、福州市第八医院八家为最终的被检查单位。
本次检查重点为疫苗管理情况和接种信息管理情况,检查组一行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每到一家预防接种门诊,检查人员详细查看疫苗存放情况,疫苗有效期,过期疫苗销毁情况及疫苗接种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等工作。
检查组人员对我区在预防接种各方面的工作表示肯定的同时也指出了不足。通过此次检查督导,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建立更严格的监管机制,确保不发生疫苗接种安全问题,保障我区儿童享有安全有效的预防接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