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传染病防治“双随机”检查方案
时间:2021-04-20 10:59

区卫生监督所,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根据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统一部署,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1 年度传染病防治“双随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4月20日至7月31日止

  二、检查内容

  1.预防接种管理情况。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情况;接种疫苗公示情况;接种前告知、询问受种者或监护人有关情况;执行“三查七对”和“一验证”情况;疫苗的接收、购进、储存、配送、供应、接种和处置记录情况。

  2.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情况;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况。    

  3.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建立预检、分诊制度情况;按规定为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诊疗情况;消毒处理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污水和医疗废物情况;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情况;发现传染病疫情时,采取传染病控制措施情况。

  4.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度情况;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情况;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情况;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情况;医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情况。二级以上医院以口腔科(诊疗中心)、血液透析和消毒供应中心为检查重点,无相关科室的,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重点科室。一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以医院口腔科或口腔诊所为检查重点,医院如无口腔科,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重点科室。

  5.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情况。

  6.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二级实验室备案情况;从事实验活动的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实验档案建立情况;实验结束将菌(毒)种或样本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藏情况。

  三、检查对象

  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中所抽取的本辖区“双随机”检查单位为此次检查对象。

  四、检查人员

  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中所抽取的“双随机”检查人员为此次检查人员。

  五、工作要求

  1.检查人员应携带好执法证件及相应执法文书,认真按照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中“双随机”抽查要求的检查(检验)项目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对抽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该整改的责令整改,该处罚的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处理,确保卫生健康领域违法问题整治到位、处罚到位、移交移送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2.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对检查中违法违规问题较多的单位予以调低诚信等级并增加检查频次,对未发现问题的保持或适当调升诚信等级并减少检查频次。“双随机”抽查结果应及时在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3.检查完毕后将检查情况及检查表汇总至综合监督科,综合监督科收集完毕后于将抽查结果对外公示。

  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20日

来源: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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