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12月28日)
时间:2023-12-28 10:5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644612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001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市晋安区医院感染病防治大楼建设项目

福州市晋安区威海巷北侧

福州市晋安区医院

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州市晋安区威海巷北侧。

扩建内容及规模:建筑面积为1310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906.18平方米,新增床位70张,扩建后全院设置床位570张。

项目总投资25992.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1、废气:严格落实6个100%,做到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在建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2、废水:施工人员租住在附近民房中,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现有的污水处理系统中,不单独收集处理;施工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采用噪声较低的施工设备,限制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段,必要时高噪声的施工机械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噪声级大的工作尽量安排昼间非休息时段;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并防止人为噪声影响周围安静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施工进度,尽可能缩短施工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综合利用,不可回收的统一外运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二、运营期

1、废水:医疗废水、检验科废水分别经预处理后,一并依托院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消毒预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引至感染病防治大楼楼顶排放,排放筒高度45m。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级的设备,优化设备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

4、固废: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医疗废物、检验科废物、废活性炭、废灯管等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2

福州市晋安区中医院建设工程项目

晋安区鼓山镇前横路以西、福马路以北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卫生院

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晋安区鼓山镇前横路以西、福马路以北。

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为33365.32平方米,新建门诊医技综合楼、病房医技综合楼,设置床位200张。项目总投资42012.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5、废气:严格落实6个100%,做到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在建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6、废水:施工人员租住在附近民房中,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现有的污水处理系统中,不单独收集处理;施工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7、噪声:采用噪声较低的施工设备,限制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段,必要时高噪声的施工机械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噪声级大的工作尽量安排昼间非休息时段;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并防止人为噪声影响周围安静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施工进度,尽可能缩短施工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固废: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综合利用,不可回收的统一外运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固体废物倾倒场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二、运营期

6、废水:医疗废水经化粪池及院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7、废气:院区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结构,各污水单元均加盖封闭,产生的恶臭废气负压收集经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检验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楼顶排放;煎药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楼顶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经处理后高空排放。

8、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级的设备,优化设备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

9、固废: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医疗废物、检验科废物、废活性炭、废灯管等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中药残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弃;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来源:晋安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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