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6日-2023年9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644612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001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福州晋安黄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福州市晋安区宦溪村,线路途经宦溪镇、新店镇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选址在福州市晋安区宦溪村,线路途经宦溪镇、新店镇。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1座110千伏变电站,变电容量2×31.5兆伏安;新建110千伏架空线路路径长12公里,电缆0.24公里;新建通信光缆15.384公里。 项目总投资60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2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1、废气:严格执行打围作业、硬化施工道路、设置冲洗设施、湿法作业;定时清扫施工现场;禁止施工车辆带泥出门,运渣车辆不冒顶装载、不得随地抛撒建渣;采用商品混凝土,避免起尘材料的露天堆放,施工渣土需用帆布覆盖。 2、废水:将物料、车辆清洗废水、建筑结构养护废水集中,经过沉砂池处理后用于作业场地洒水抑尘;做好施工现场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季开挖作业;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施工场地的简易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施工作业应严格控制在施工作业范围内,合理布置施工机具位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好施工组织设计,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同时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等措施;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及时间,靠近敏感点减速行驶,禁止鸣笛等措施。 4、固废: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综合利用,不可回收的统一外运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二、运营期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2、电磁:GIS户内布置;将变电站内电气设备接地,以减小电磁场场强;对平行跨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降低线路的电晕;导线垂直逆相序排列,线路档距中央最大弧垂处导线高度不低于7m;交叉跨越时严格按规程要求控制净空距离。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级的设备,优化设备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架空输电线路档距中央最大弧垂处导线高度不低于7m。 4、固废:废事故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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