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644612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001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BOT项目技改 |
福州市晋安区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内 |
福州美佳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选址在福州市晋安区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原有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全厂日最大炉渣处理量1050t,生产能力为成品炉渣集料18万吨/年、压制实心砖3213万块/年、压制多孔砖2523万块/年。 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二、运营期 1、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废气:严格控制厂区粉尘无组织排放,物料加工、输送、装卸及贮存过程应当封闭,并对各产尘点采取喷淋等有效降尘措施。预处理、压制砖工序中进料粉尘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分别通过现有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级的设备,优化设备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 4、固废:定期更换的废除尘布袋、未燃烬物质、金属物质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妥善处置;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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