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644612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001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福州荣林机械加工项目 |
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宦溪村绿色工业区兴嘉园3号 |
福州荣林机械有限公司 |
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选址在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宦溪村绿色工业区兴嘉园3号,建设内容及规模:通用、专用机械零部件年加工3700吨(以钢材用量计);钣金类零部件年加工1850吨(以钢材用量计);铝合金模板年制作20000平方(铝合金型材约500吨),旧铝合金模板年翻新20000平方。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0万元,占总投资的4.7%。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运营期 1、废水:磷化水洗废水、碱液喷淋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混凝沉淀+砂滤+吸附+超滤+反渗透)处理后回用,其中超滤浓水采用电加热蒸发器进行蒸发处置,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宦溪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焊接废气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涂废气经大旋风+滤芯过滤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下料机加工废气、清粗废气无组织排放;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3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酸洗废气经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固化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油雾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燃气废气经19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优化设备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 4、固废:废油污杂质、废槽渣、废槽液、废机油、含油抹布、废切削液、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盐、污水废过滤介质、废活性炭、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弃;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