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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执法监管
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2021年12月31日)
时间:2021-12-31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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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当事人
违法行为
责令改正依据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文号
责令改正内容
责令改正下达日期
1
福州盈众至远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涉嫌违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闽榕(晋)环限改〔2021〕13号
责令自收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之日起停止建设。
2021年12月31日
来源:晋安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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