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山镇、新店镇、岳峰镇、茶园街道、王庄街道、象园街道等平原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精神,深化我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工作,按照中宣部、中组部等六部(委、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文化部《关于开展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的意见》要求,以及全区文化工作人员年度集训工作安排,我局决定近期分两期举办2018年晋安区基层文化工作人员广场舞集训班,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集训班名称
2018年晋安区基层文化工作人员广场舞集训班(第一期、第二期)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晋安区文化体育局
承办单位:晋安区文化馆
协办单位: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
三、举办时间
集训分两期进行:
第一期:2018年10月29日-11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5天)、11月5日-11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5天)。每天上午8:30—10:00,每次培训1.5小时(2课时),共10次培训共20课时。
第二期:2018年11月12日-11月1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5天)、11月19日-11月2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5天)。每天上午8:30—10:00,每次培训1.5小时(2课时),共10次培训共20课时。
四、集训人数
1、参训总数:共两期,每期40人,共80人。
2、名额分配:鼓山镇20人、新店镇10人、岳峰镇14人、茶园街道8人、王庄街道14人、象园街道14人。
五、集训对象
1、平原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
2、平原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协管员;
3、群众文化工作骨干。
六、集训地点
晋安区文化馆六楼排练厅(鼓山镇红光路119号,鼓山实验幼儿园旁边)
七、集训内容
广场舞《吉祥欢歌》
八、有关事项
1、本次集训工作有关事项由平原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通知到当地各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并由文化站负责做好当地参训人员报名组织工作。
2、各相关文化站必须于10月25日上午下班之前,将当地参训人员信息汇总表纸质版报送晋安区文化馆,同时将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晋安区文化馆邮箱:jinanquwenhuaguan@163.com。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郑老师(83675007),林老师(83656020)。
3、本次集训是落实我区文化工作人员年度集训工作的具体安排,有关文化站负责做好当地参训人员的集训纪律教育,做好集训带队点名工作。
4、集训结束后,能够遵守集训出勤纪律并考核合格的,将发放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年度培训合格证明。
5、参训人员务必注意往返交通安全,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
6、参训人员每人发放一套服装和一双舞鞋。
附件:《2018年晋安区基层文化工作人员广场舞集训班参训人员信息汇总表》
主办: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晋安区大数据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36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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