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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文体局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晋安区文体局 发布时间: 2018-10-16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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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部门预算经省(市、县、区)十二届人大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文体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全区文化市场进行综合治理,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定期组织学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创作演出优秀闽剧剧目;监督,管理,组织各类文艺演出;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开展体育基础训练,输送后备人才

  (一)综合管理全区文化体育事业,负责全区性重大文体活动

  (二)推动寿山石文化发展,协调文化产业发展,根据国家文物管理法律法规管理区域内文物保护单位

  (三)管理文化市场,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打击侵权盗版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文体局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1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晋安区文化体育局

  公务员

  7

   

  6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全民事业

  8

  3

  文化馆

  全民事业

  6

  6

  图书馆

  全民事业

  4

  4

  海峡寿山石文化研究院

  全民事业

  3

  2

  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全民事业

  6

  5

  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

  全民事业

  6

  5

  老年人体育协会

  全民事业

  1

  1

  社会文化服务中心

  集体事业

  8

  6

  闽剧团

  集体事业

  5

  0

  文艺演出管理站

  自收自支

  3

  0

  乡镇文化站

  自收自支

  0

  1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文体局部门主要任务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传统文化;以创建文明城市为推力,着力提升文化市场监管水平。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根据创建公共文化示范区要求和2018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为标准,继续开展和完善各项软、硬件工作

  (二)根据指标稳扎稳打做好图书馆创建以及基础工作。继续做好读者服务工作,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率。完善馆内智能设备以及基层服务点的建设

  (三)面向全区青少年开展各个运动项目的免费开放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

  (四)申请建设田径场和游泳馆等训练设施,更新陈旧训练器材。建立青少年后备人才库,尽快申请专款购买软件,安排专人进行录入、维护和更新.

  (五)举办非遗项目进社区、村居展演、展示活动。更新陈旧的馆内设施,提升环境氛围布置。进一步落实未达标的创建硬件要求。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文体局部门收入预算为3412.82万元,比上年增加949.1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为民办实事项目,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76.7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412.82万元,比上年增加949.1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12.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万元,公用支出42.61万元,项目支出2853.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376.7万元,比上年增加954.0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为民办实事项目,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108.0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艺术表演团体3万元。主要用于艺术表演团体日常经费支出。

  (三)群众文化2280.64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服务的支出。

  (四)文化市场管理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经营场所的管理经费支出。

  (五)其他文化支出153.2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的支出。

  (六)文物保护25万元。主要用于对文物的保护支出

  (七)群众体育135万元。主要用于群众体育日常及赛事经费支出。

  (八)其他体育支出521.5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体育事项的开展支出。

  (九)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十)事业单位离退休0.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十一)行政单位医疗4.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的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医疗18.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的支出。

  (十三)公务员医疗补助17.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十四)住房公积金57.5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补助的支出。

  (十五)提租补贴14.5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提租补助的支出。

  (十其他支出30.9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类型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8.9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16.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2.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年相比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3万元。年相比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2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2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年相比支出下降25%,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用车的使用。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文体局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2017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文体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3.5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14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文体局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文体局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1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781.5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