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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革命老区扶贫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我区组织各乡镇开展申报2023年老区基点村扶持建设项目工作现对2023年晋安区扶持老区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库予以公示,如有疑义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区民政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10日
监督电话:0591——83640684
附件:晋安区扶持老区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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