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茉莉花产业发展九条措施申报公示
时间:2024-08-02 17:11
根据《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福州茉莉花产业发展九条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规〔2024〕4号),经茶业企业自主申报,我局审核,现有1家茶业企业符合项目申报条件,拟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现予以公示:
申请单位名称:福建省福州茶厂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刘昌飞)
申请项目奖补条目及金额:
1 、申请支持设立茉莉花茶专营店实施方案中在三坊七巷、鼓岭、上下杭、烟台山景区内开设福州茉莉花茶专营店,按店面租金30%给予奖补项目,奖补金额13.597万元。
以上合计申请奖补资金:13.597万元。
公示期7日,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在2024年8月9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科反映。
举报电话:83660303
晋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日
来源:农业农村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