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晋安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2023-01-03 15:31
 

关于福州市晋安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

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1221日在晋安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上)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晋安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晋安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区第十三届人大次会议审议,并请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落实落细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抓好财政收支管理各项工作,兜牢“三保”底线。全区财政运行平稳,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提供财政保障。

    (一)全区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据快报预计,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25.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2%,同口径增长-18.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6%,同口径增长-24.3%,政府性基金调入2.5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2亿元,其他资金调入0.1亿元。预计支出35.8亿元(含上级补助、上年结转和债券等安排的支出,下同),增长2.9%。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区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4.6亿元,专项债券资金转贷收入0.8亿元,上年结转专项2.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调入0.5亿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2.5亿元,支出5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415万元,上年结转184万元,支出65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0.85亿元,增长14%;支出0.87亿元,增长19%。

(二)区本级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据快报预计,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6.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6%,同口径增长-15.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8%,同口径增长-18.8%;政府性基金调入2.5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0.05亿元,其他资金调入0.1亿元。预计支出29.3亿元(含上级补助、上年结转和债券等安排的支出,下同),增长14.2%。

    2、政府性基金预算。区本级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4.6亿元、专项债券资金转贷收入0.8亿元,上年结转专项2.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调入0.5亿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2.5亿元,支出3.5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415万元,上年结转184万元,支出65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0.85亿元,增长14%;支出0.87亿元,增长19%。

    上述快报数在决算编制中可能会有所调整,待决算编制完成后再按规定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批。

    (三)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12月省核定全区政府债务限额27.84亿元(一般债务 11.58亿元、专项债务16.26亿元)2022年当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6亿元(一般债务0.8亿元、专项债务0.8亿元),全区当年偿还地方政府到期债务1.03亿元(均为一般债务),年末全区政府债务余额26.33亿元(一般债务10.1亿元、专项债务16.23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范围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四)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要财政工作情况

    1、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力稳住经济大盘

    一是落实新的税费支持政策。扎实推进中央和省市一系列惠企纾困政策落地生效,细化出台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等配套政策。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将制造业等六大行业的大型企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时间由10月提前至6月,并将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扩围至批发和零售等七个行业。对小规模纳税人从4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降为5%。减免受疫情因素影响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继续延缓缴纳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部分税费。全年新增减税降费17.5亿元,办理缓税缓费2.98亿元。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二是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阶段性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全年累计减免19户,减免租金427.2万元。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有6%-10%提高至15%-20%,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非预留项目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

    三是落实援企稳岗政策。统筹用好各类就业资金,实施援企稳岗行动,落实普惠型、困难型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等援企稳岗政策,通过落实青年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带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全年累计发放金额约 0.52亿元,支持失业人员再就业,补齐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扶持政策短板,发放失业人员各类补助约0.57亿元。

    四是助力稳定投资扩大消费。2022年我区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1.6亿元,中央预算内资金0.5亿元,主要投向公共卫生、教育、乡村振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全域旅游等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充分发挥债券及中央预算内资金稳投资、补短板、扩内需的作用。发放“全闽乐购”消费券776万元,结合“全闽乐购·惠聚榕城”活动,深化“福聚晋安·晋买晋卖”等促消费活动,支持社区电商、直播经济等消费新业态加快发展。用好中央、省级财政直达资金,全年共下达财政直达资金3.4亿元,第一时间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让市场主体和受益对象及时享受到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红利。

    2.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一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2022年全区财政科技投入0.86亿元,落实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科技计划项目配套等各类奖励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强研发创新。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各类科创惠企资金0.77亿元。推出“晋享优服卡”等人才服务政策。新认定各类高层次人才234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65人、市“双一流”高校毕业生157名。落实人才引进就业岗位、生活补助、住房保障等各项优惠政策,加强科技创新人才要素支撑。

    二是加大产业扶持力度。组织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92家、新增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入库29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75家。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数字内容产业园、数字虚拟产业园开园运营,晋安三创中心顺利封顶,湖塘科创中心结构施工,产业能级持续提升。

    3.统筹城乡一体建设,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一是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健全乡村振兴财政支持保障机制,推进省市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广运用农村人居环境积分制。顺利承办乡村振兴鼓岭论坛、乡村振兴综合体正式开园、寿山乡岭头集镇基本完工,“晋安佛手瓜”“鹅鼻萝卜”获批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打造星级示范村、美丽休闲乡村,民宿、农家乐、旅游文创产品等旅游产业链加快补齐壮大。完成造林绿化1227亩、松林改造提升3143亩.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新一轮东西部协作,分类精准开展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对口合作。

    二是提升城市建设水平。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完成51个老旧小区改造提升、6个路段通信缆化下地、新增公共停车泊位577个。坚持租购并举,下达1亿元资金,推进中央支持我区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5678套。落实园林绿化经费0.56亿元,公园养护面积54公顷,不断拓展城市公共休闲空间。

    三是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抓好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加快生态文明实验区建设。持之以恒地推进垃圾分类,助力垃圾减量,提升资源化利用,形成政府、社会和公众强大的环保合力,累计支出1.3亿元。深入推进水系综合治理,持续提升内河水质。

    4.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加大民生投入力度。2022年全区与民生相关支出       27.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保持近八成财政支出投向民生领域。切实提高居民医疗养老保障待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660元,比省定标准高40元,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9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40元。加大困难群体扶助力度,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760元提高到88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265元提高至285元,兜牢兜实民生保障底线。

    二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加强。不折不扣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全年累计拨付疫情防控资金1.81亿元,用于保障防疫设备物资采购、方舱医院建设,提升核酸检测和医疗救治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医疗服务提质扩面,区医院改扩建项目即将竣工、鼓山院区(区中医院)完成一期项目建设,桂湖院区年底开诊,“一院三区”格局基本形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人均政府补助标准由70元提高至75元,建成2家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机构。近邻长者食堂实现社区全覆盖,居家养老服务扩面增效。

三是教育强区建设扎实推进。落实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要求,2022年全区教育支出7.8亿元,增长5.3%,有力推进教育强区建设。新建成9所公办幼儿园,提供公办幼儿园学位2790个,改制8所中小学,提供义务教育学位约8000个,成立5个教育集团,优化课后服务保障政策。

四是加强城市综合治理。继续保障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支持社区体育园、健身步道等公共体育设施建设,13所学校体育场地试点对社会开发。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平安福州建设和社会治安防控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优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

    5.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规范预算收支管理。严格财政收入征管,加强收入监测分析,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健全科学有效、精准有序的财政收入组织工作机制。强化预算约束和执行监控,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剂追加。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继续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支出精准度,切实保障好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项目资金需求。

    二是提升预算管理绩效。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上线为契机,将绩效管理整体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实现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推进。不断优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规范财政预算管理业务流程、管理要素、数据标准。加大结余结转资金清理统筹力度,对执行进度较慢或确实无法使用的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

    三是用好管好债券资金。建立区本级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常态化督查机制,压紧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责任,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精准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开展常态化债券项目储备工作,敦促相关单位抓紧落实前期准备工作,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强化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约束,完善全口径债务风险管控,严格落实偿债责任,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四是强化财政监督职能。聚焦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政府“过紧日子”、防范债务风险等重点任务,开展财经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严肃财经纪律执行。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与纪检监察、审计等业务贯通协调。深化预决算公开管理,提高“三公”经费监管精细化水平。完善“三保”重点支出预算编制事前审核机制,密切关注基层财政运行动态,确保基层运行不出现问题。

    这些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监督指导以及全区上下财税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与此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改革发展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与困难挑战:财政收支矛盾空前突出,一方面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减税降费、房地产业不景气等因素叠加影响,财政收入严重下滑;另一方面,近几年疫情防控、城市精细化管理、城市治理、民生政策提标扩面、人员增资、政府债券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不断加大,预算“紧平衡”状态仍将持续,重大项目资金保障压力仍然较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刚性约束有待强化,部分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升,“三保”压力和债务风险等仍需密切关注。对此,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区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守住底线,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主动融入强省会战略,服务福州都市圈建设,以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

    (一)2023年收入预算和支出安排

    综合考虑我区经济发展情况、财税收入规模和减税降费、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因素的影响,2023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编制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37.1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24.8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政府性基金以及扣除体制上解等全区财力合计约30.7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7亿元。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为23.5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15.9亿元,加上上级补助、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下级上解收入以及扣除体制上解等,区本级财力合计27.9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支出27.9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亿元,相应安排支出0亿元。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亿元,相应安排支出0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5万元,安排支出0万元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5万元,安排支出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亿元,增长4.3%,安排支出0.93亿元。

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亿元,增长4.3%,安排支出0.93亿元。

    (二)2023年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1、“三保”支出的安排资金

按照“三”保障责任,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预算13.4亿元,其中:保工资8.2亿元、保运转1.4亿元、保基本民生3.8亿元。“三保”以外的刚性支出8.4亿元,其中人员支出6.3亿元(包括事业基础绩效奖、住房补贴、公务员医疗补助、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社区工作人员、“三支一扶”人员、遗属、综合执法部门人员、司法辅助人员、各部门劳务派遣人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等编外人员),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63亿元,已进入运营期的PPP项目经费4261万元。

    2、重点项目的安排资金

    一是培育壮大产业体系,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安排2 亿元(科技、工信、商贸业、建投)。加快晋安湖“三创园”地块收储出让,加快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规划建设福兴经济开发区共享区。强化龙头引领,支持龙头企业通过产业整合、延链补链等方式做优做强,支持新型材料、光电、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产业发展壮大,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引导作用,继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培育,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优化内外贸产业发展扶持方式,支持跨境电商、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升办展规模和影响力。

    二是培养集聚创新主体,强化现代化人才支撑,安排0.11亿元。加快人才综合服务港建设,用好人才奖励补助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引进培养各类高层次人才、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双一流”高校毕业生。落实人才引进就业岗位、生活补助、住房保障等各项优惠政策,加强科技创新人才要素支撑。

    三是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安排资金2.4亿元(建设、农业、林业、园林、环卫、对口帮扶。聚焦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完善城市配套,推进高品质森林城市建设,实施重点区位森林质量提升工程。继续谋划实施省市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创建乡村振兴星级村,培育省市级美丽休闲乡村,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新一轮东西部协作,分类精准开展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对口合作

    四是围绕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安排资金2.7亿元(教育、人社、卫生、民政、文化、体育)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教育强区建设扎实推进,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660元提高至700元。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9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4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人均政府补助标准由75元提高至80元。落实困境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关爱保障政策,推进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坚持就业优先政策,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和技能培训工作。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持续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投入

五是围绕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安排0.6亿元(公安、政法、司法、市场监管、消防、应急、部分民政)深入推进更高水平“平安福州”建设,加强公共安全监督管理,织密筑牢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化司法便民创建工作,提升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治理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建立电梯全安全追溯体系。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大城市数字治理力度,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便民化。提升环卫、市政、市容、渣土等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新一轮社区综合提升行动,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规范管理,提高社区综合治理效能。

    认真做好2023年财政管理改革工作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安排,我们将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实施条例,切实发挥财政职能,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动全年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1着力开源增收推动财政保障能力再上新台阶。一是充分发挥“三创园”“科创走廊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突出重点抓招商,对接高端,聚焦500强,引进上下游配套项目,力争在重大战略支撑项目上实现突破,为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超越注入税收力量。二是立足产业基础,抓项目促发展,早着手、早谋划、早动工,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三是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实行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减免退税与缓税并举,加强对市场主体支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支持企业健康发展。通过抓项目招商、抓营商环境、抓减税降费,想办法做实事,激发市场主体潜力,挖潜增收,培植财源,扩大根基。

    2、着力政府投资引导,积极争取专项资金。一是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用好政策,抓好资金投向,早论证、早储备,及时纳入项目库,促使项目申报成功。二是使用好政府债券,特别是专项债券是稳投资、促发展、补短板的重要手段。通过争取政府债券资金、扩大有效投资,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三是利用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转变政府职能,引入社会资本建设的同时,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周期管理。

    3、着力保主保重,增强财政支出强度。统筹整合预算资金,盘活沉淀闲置资金,积极争取政府债券和上级资金,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政保障能力。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化财政支出投向,保持适当支出强度,集中财力保障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人民群众最关心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优质供给,满足科技创新、产业升级、乡村振兴和城市建设等重点领域支出需求保证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在首位。

4着力融合提升,优化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拓展绩效管理领域。开展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审核端口前移。有效落实预算绩效一体化管理要求,完善转移支付、政府债务等领域绩效管理流程和评价体系。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深化部门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用好绩效评价结果,促进评价、反馈、整改、提升良性互动。

    5、着力改革创新,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在预算编制、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绩效管理、财政监督等财政核心业务领域的全面应用,提升财政管理信息化水平。深化预算项目库管理,强化支出标准基础支撑作用,提高预算编制质量。落实直达资金使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优化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

    6、着力风险管控,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确保“三保”预算逐项足额编列、不留缺口。继续加强财政运行监测,及时跟踪监测库款保障水平。完善债券风险评估和动态监测机制,系统规划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稳妥推进财政暂付性款项清理。落实财会监督职责,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加强财经秩序规范管理。认真做好人大审查监督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指导监督,虚心听取人民政协意见建议,锐意改革进取,主动担当作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晋安篇章。

来源:晋安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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