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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晋安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5-02-10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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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1日在福州市晋安区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晋安区财政局局长  蒋 云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面对国内外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和指导下,全区财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稳中求进,开拓创新,努力增收节支,推进财政改革,全力保障民生支出,财政运行总体情况平稳,较好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任务。

(一)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31.8亿元,完成预算的105.5%,增长18.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6亿元,完成预算的102.4%,增长15.9%。全区财政支出20.2亿元(含省市专项2.5亿元),完成预算的90.3%,比增21.6%。

2、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157万元,完成预算的52.3%,主要是森林植被恢复费减少。

政府性基金支出3.7亿元,完成预算的89.6%,主要是上级下拨的专项支出。

(二)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亿元,完成预算的102 %,增长13%。区本级支出16.2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8.8%,增长15.2%。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157万元,完成预算的52.3 %,主要是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减少。

政府性基金支出3.2亿元,完成预算的88.6%,主要是上级下拨的专项支出,用于景观整治工程1.4亿元;福兴开发区钢材市场搬迁费用1.2亿元;王庄安置房回购0.5亿元。

上述数据在决算编制中将有所变化,待决算编成后的实际数据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批。

(三)2014年财政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区财政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全力组织财政收入,财政规模不断壮大

面对经济下行、房地产不景气的巨大压力,区财税部门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坚持把抓收入作为中心工作,积极进行财税政策研究,努力拓宽增收渠道,不断开展征收工作;着重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税源的分析和监管,全面掌握重点税源的综合性经济指标,落实税收入库;科学预测税收走势,增强税收征管的前瞻性、主动性和针对性,落实好各项征收管理措施,挖掘财税潜力,争取税源回归强化非税收入征缴入库,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区公共财政总收入和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分别实现31.8亿元和20.6亿元,分别增长18.5%和15.9%,双双突破30亿元和20亿元大关,较好完成财政收入任务。 

2、积极落实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稳步增长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出台的一系列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稳步推进“营改增”工作,落实奖励资金868万元;继续免征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和减半征收所得税等政策;延长并兑现工业、外贸流通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即征即奖”政策,落实资金2710万元;兑现企业纳税贡献奖1844万元;加大外贸出口企业支持力度,扶持重点出口企业转型升级,共兑现奖励资金298万元;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扶持资金932万元;落实“海纳百川”人才计划,健全人才投入保障机制,支持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兑现奖励资金115万元。2014年共扶持企业资金6957万元,比上年增加2419万元,增长55%。

3、民生支出保障有力,社会事业不断发展

今年以来,区财政部门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重点保障民生。2014年全区为民办实事项目7类26项支出1.1亿元。全区财政民生支出达10.1亿元,较上年增长9.4%,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达71 %,比上年提高4.3个百分点。一是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拨付资金4.1亿元,主要用于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支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保障校舍安全加固、改善山区教师待遇、支持学前教育稳步发展等。二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医疗卫生支出达到2.4亿元,主要用于提高新农合补助、城乡居民医保补助、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达到人均35元,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新农合政府补助均达到340元;加大对公立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助力度;加大城乡医疗救助、支持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建设等三是落实计生经费投入。拨付资金4516万元用于兑现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计生困难家庭救助、计生家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补助、计生家庭助学工程等。全区人均计生事业费达到58元。四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严格落实社会保障各项政策,提升城乡居民生活保障,拨付资金1191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及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拨付资金2401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农民、居民老有所养;拨付资金52.3万元,用于社区居委员成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作等,解决社区居委员成员的后顾之忧;拨付资金138万元,用于“五老”人员、80岁以上高龄老人、农村“五保”人员的补助。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体系逐步健全。五是支持文体事业发展。拨付资金1031万元,主要用于区文化馆、图书馆维护及图书设备购置、乡镇(街道)文化站、农家书屋工程、社区电子阅览室建设;用于区体育场所、全民健身路径设施建设,保障寿山石馆正常运转以及迎接全国青运会筹备支出等。六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大三农投入。拨付资金1560万元,支持农村转产转业、设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的发展;拨付资金352万元稳步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为改善北峰山区环境,投入资金 4459万元用于持续的畜禽整治;投入资金956万元进行农村家园清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农村污水处理等;为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2820万元,建设桂湖到林阳寺、岭头到林阳寺等山区乡村道路建设,改善交通环境;投入660万元,用于农村小水电扩容改造、小型水库应急除险加固和农村水渠修复;投入1362万元,用于生态公益林补偿、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工程、林业生态防治;投入1214万元用于支持“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改善村容村貌;为了保证山区基层村级组织运转,运转经费补助标准从原来的每村2.5万元提高到每村12万元。七是支持文明城区创建,提升城区形象。拨付资金8850万元,用于市容环境卫生保洁、垃圾转运清理等;投入资金2.2亿元对辖区12条路段沿线景观整治;拨付1200万元,进行小街巷道路整治及片区小街巷环境综合整治等;投入7638万元用于旧住宅小区整治及消防整治等;为创建文明城区打下良好基础。八是保障“平安晋安”经费。拨付3452万元,重点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综合治理经费,促进社会安定稳定,促进“平安晋安”“和谐晋安”有效开展。

4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扎实推进财政改革

一是强化预算管理机制。认真落实人大、审计对预算编制执行的审查意见,积极整改,以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为目标,不断提高预算编制水平;进一步深化部门综合预算,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对确定的预算绩效项目过程监控,促进项目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切实提高预算绩效;做好全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稳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以规范收支行为和提高资金效益为中心,采取收支并举、查管并重的方法,突出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切实规范部门和乡镇两级的财务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强农惠农资金和票据管理使用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市区审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审计,全面清理对外借款、往来款项、财政财务账户等,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开展清理和规范专项资金,盘活结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控制和压缩行政成本性支出,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杜绝各种铺张浪费现象。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46%,节约资金991.71万元。三是加强政府投资资金的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多,资金量大,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财政部门严格执行前期控制、过程跟踪、结果反馈等规定程序,做到各项投资资金合理合法。全年共进行财政投资评审150个项目,预算1.05亿元,审核后控制金额为8250万元,节约资金220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5509万元,实际采购5370万元,节约资金139万元。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较好地完成财政各项任务,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区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受经济增速放缓、各项优惠政策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持续高位增长的基础仍较为薄弱,税收增长主要靠房地产行业的拉动,新增税源较为缺乏,培育壮大财源的任务十分艰巨;二是预算支出矛盾十分突出,刚性支出越来越大,支出进度不够均衡;三是面对日益增长的民生需求与财政资金供给之间的矛盾有待进一步优化;四是财政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存在薄弱环节,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严格管理等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5年预算草案

2015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深化财税改革的开局之年。切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未来几年的发展至关重要。

根据中央、省、市、区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提出2015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调整结构方式,促进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支持财税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综合考虑我区主要经济指标预期和财政收支增减因素,2015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编制如下:

(一)全区公共财政预算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35.4亿元,增长11.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8亿元,增长10.5%。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全区当年可安排财力为19.2亿元,相应安排全区财政支出为21.1亿元,动用上年净结余1.9亿元,比上年增长25%。

全区财政收支预算待各乡镇人代会通过后,再汇总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亿元,增长9%;区本级当年可用于安排财力为17亿元,安排当年区本级财政支出为 19.2亿元,动用上年净结余2.2亿元,

(三)为确保完成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支持企业发展,促进财政平稳增长

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全年收入目标任务,继续抓好稳增长、惠民生等各项财税优惠政策的落实,涵养财源,充分挖掘企业潜力,促进我区各类企业健康发展。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支持大项目好项目建设;二是促进楼宇、园区、专业市场等商贸服务业加快发展,大力支持总部经济建设;三是举办银企对接会,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等问题;四是进一步涵养税源,强化对重点税源监控,支持高成长性产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优势龙头企业,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2、支持民生事务,保障社会事业发展

坚持公共财政的取向,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政府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15年继续大力支持教育、文化、卫生计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建设,民生领域预算安排13.7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4%,比上年增加2.5亿元,增长20%。一是持续加大教育事业投入。安排财政资金4.4亿元,占全区财政支出的23.8%,用于支持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事业发展;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推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促进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重点支持则徐中学、鼓山中学、七中、十中等重点工程建设;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等。二是提升医疗卫生计生保障水平。安排资金2450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财政补助,2015年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不低于360元;安排3407万元资金支持区医院和基层卫生院、社区中心建设和设备添置,实施药品零差率;安排1400万元资金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持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疾病防治,加大城乡医疗救助投入力度;安排5920万元资金用于计生家庭的各种扶助奖励等保障。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安排资金1.86亿元,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保障体系,提高保障水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府补助提高到100元;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持续完善社区办公场所、社区一站式及完整社区建设;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四是推动文体事业发展。落实中央、省、市政策要求,建立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安排资金 2100万元用于推进文化、体育等公益性事业的发展,促进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五是支持生态区文明建设。安排资金1.3亿元,进行辖区内景观整治、62个旧住宅小区整治、小街巷道路建设等;安排 200万元资金支持企业节能减排改造、环境污染整治等;安排资金 8300万元,进行环境卫生保洁、市容整治、城市绿化、城市公园管养等,改善城乡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全力打造全国生态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六是加大“三农”投入。安排资金5650万元资金用于落实“三农”各项政策,进一步扶持北峰山区农民转产转业,增加农民收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统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安排农村道路建设资金8900万元,改善山区道路、自然村道路及安保工程建设,实施山区村庄亮灯工程等,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七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安排4600万元资金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社会管理和规范化建设,打造“平安晋安”。

3支持财税体制改革,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增强财政工作创新能力和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一是完善政府预算管理制度。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理顺财政与部门间资金管理关系,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大结余资金统筹力度,清理收回部门结余资金,提高沉淀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将国有企业纳入政府预算范畴。二是稳步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深入研究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营改增”扩大范围,及时落实资源税、房产税等税收改革政策,重点做好房产税征收试点工作,努力培育地方支柱税源。三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加大推进全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和各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特别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实现全区范围内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费全部公开,规范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时限,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构建“阳光财政”。四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指标考核体系,逐步建立健全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有机结合的预算管理机制。五是完善国库管理制度。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配套改革,逐步推进公务卡建设,清理规范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网络管理和非税收入直接收缴国库管理。六是积极配合做好公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公车改革有关精神,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全区公车改革,落实好车改后的相关补贴费用。七是强化财政监督。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对财政专项资金、财政资金运行质量、会计管理和“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流程,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评审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严格控制和预防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机制,规范财政秩序,严肃财经纪律。

各位代表,2015年我区的财政经济形势依然严峻,发展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与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