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医院改扩建》重点评价
时间:2023-09-08 16:26
                                                                         闽海财审字(2023)第941号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我们接受贵局委托,依据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榕晋财(综)〔2023〕112号)文件规定,对福州市晋安区医院医院改扩建项目开展重点评价工作。福建海峡会计师事务所组织的评价工作从6月中旬开始,重点评价采取单位自评,工作组在自评表的基础上再开展评价的方式。被审计单位向我们提供了包括自评表、自评报告在内的相关资料(被审计单位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通过认真核查,该项目重点评价情况如下:

一、 项目概况

用于建设医院二期改扩建项目。

二、 资金到位及支出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根据福州市晋安区医院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该项目无财政拨付设定年初预算数,实际全年设定预算数为2000万元,均已足额、及时到位。

(二)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根据审定后的标准下拨经费,全年共支出2000万元,执行率为100%。

三、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福州市晋安区医院医院改扩建项目开展绩效重点评价,重点对实施的效益性方面予以评价,发现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政策落实效率和效果。

(二)绩效评价原则及方法

根据绩效相关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清晰反应支出和产出效益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1.总体指标

本年度项目资金预算数为2000万元,实际支出2000万元,执行率为100%,得10分。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已完成。其中:①指标为保障医院运行数1家,实际完成保障医院运行数1家,本指标为10分,得10分。②指标为覆盖全区基层群众≥20万人,实际完成覆盖全区基层群众29.98万人,本指标为10分,得10分。

(2)质量指标已完成。指标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90%,实际完成工程施工质量100%,本指标为10分,得10分。

(3)时效指标已完成。指标为补助资金及时下达率≥90%,实际完成补助资金及时下达率100%,本指标为10分,得10分。

(4)成本指标已完成。指标为下达资金总金额≥500万,实际完成下达资金总金额2000万元,本指标为10分,得10分。

2.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已完成。其中:①指标为项目建设期吸引就业人员≥10人,实际完成项目建设期吸引就业人员24人,本指标为15分,得15分。②指标为就诊人数≥20万人,实际完成就诊人数29.98万人,本指标为15分,得15分。

3.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已完成。其中:①指标为患者满意度≥80%,实际完成患者满意度80%,本指标为5分,得5分,②指标为职工满意度≥80%,实际完成职工满意度80%,本指标为5分,得5分。

 四、项目评价结论

 该项目绩效重点评价得分为100分,按照规定综合评价等级为“优”((S≧90))。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提供参考,有助于加强

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优化绩效考核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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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福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主任会计师或经授权的副主任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九月五日

 

来源:晋安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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