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清明节前后,我省天气以晴到多云为主,无有效降水,森林火险等级趋高,加上清明节扫墓人员大量增加,火源管理难度增大,火灾隐患突出,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林区安定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和福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2018年第4号)、福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转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2018年第4号)并下达2018年第4号禁火令的通知》(榕森防指〔2018〕19号)要求,特下达我区2018年第4号禁火令:从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8日,全区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请各有林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立即贯彻执行,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发生。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禁火令和橙色预警信号家喻户晓;要加大巡查密度,严厉查禁野外违章用火,管住野外火源;要强化值班调度,密切注意火情并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4:30前向区防火办报告当日火情;要充分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及时安全有效处置火情;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9日
主办: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晋安区大数据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3640512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